什么是土地流转?

2013-09-30 15:08:00 来源 MBA.智库.百科 | 作者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保留土地承包权,而转让土地使用权。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疑将成为开启城乡一体化的一条新路径。
中国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动的政策刚出台,上海就在积极实施了。据悉,上海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土地流转 - 模式
土地流转工作程序土地流转具有以下五大模式:
1.模式一: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模式二: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3.模式三: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4.模式四: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以重庆为例,去年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5.模式五:“股份+合作”

中国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每股(亩)700元,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

土地流转的经济意义
  土地流转(市场化交易)的意义在于,当土地成为可交换的商品时,一方面,买方总比卖方能够就土地本身创造更多的价值,譬如买方是耕作能手、规模化经营等;另一方面,土地交易或抵押等能为土地拥有者提供直接的货币价值。

  土地自身的产出是衡量一块土地价值的基础,但不同的人耕作同一块土地时,因经验、能力等个人因素会导致同一块土地产出不同的结果。一个不勤于施肥除草的懒汉一定比一个勤奋的耕作者的收成少;一个有经验的农夫一定比一个缺少经验的耕作者收成高;一个掌握大量先进农艺技术的人一定比普通耕作者的收成多。假设某个区域平均每亩耕地的年产出是2000元,当有能力产出2500元的人收购只能产出1500元的人的土地耕作时,这个区域的土地平均年产出显然能够得到快速提高,该区域的财富总量也得到提高。

  在土地不能流转(交易)之前,土地的价值仅体现于土地产出。相对于擅长耕作者,那些不擅长耕作者既不能从土地产出上获得更多利益,也没有资金从事其他行业,他们永远被固定在土地上从事着低效的劳动、过着物质贫乏的生活。如果土地可以交易(流转),则这部分不擅长耕作者就可以在土地交易中直接获得货币资金,转而从事其他行业。同时,对于缺乏提高耕作技术或项目资金的人来说,因土地流转权的获得而获得的质押贷款权限也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改进资金。每个人都积极从事自己擅长的工作,生产效率得到提高;因土地流转权而获得的技术改进资金提高了土地产出,该区域的经济总量也得到提高。

  包括上述理由在内,无论继续精耕细作还是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必然带来土地要素价值的提高是不争的事实。除此以外,土地流转本身能带来更可观的地区经济效应。

  首先,土地进入交易市场,是新增大宗商品,为维持货币的正常流通不致货币短缺,必然提高货币供应量。这对一个国家来说,是经济总量的提高;对一个地区来说,是货币流通量的增加。由此,人均财富增加是必然的结果。改革开放早期的深圳,首开土地拍卖先河,随着1987年12月1日被称为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的落下,深圳的城市经济实力迅猛增强。此后,以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成功做法很快被其它城市效仿,成为持续推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

  其次,土地流转对于稳定地区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资本时代,资金的流动对一个地区的经济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当大批资金涌进某个地区的时候,这个地区经济繁荣;当资金大量撤出的时候,这个地区很快陷入萧条。上世纪90年代东南亚的金融危机,本年度突发的越南金融动荡,均与此相关。而考察越南的金融动荡,将很容易看出土地对于稳定地区经济的重要作用。越南的改革开放,吸引了大量国际资本,就在2007年,整个世界均称越南为亚洲腾飞的一条小龙,但当有机构看空越南经济的时候,数月内越南股市下跌超过六成,越南盾一年内贬值40%。包括摩根斯坦利在内的研究机构大多认为,这是越南政府过分乐观预期经济增长而扩大了通涨率所致,但笔者认为,在经济和信心事实上成为紧密关系的时候,错的不单纯在预期,而在缺乏防范预期落空后资本抽逃风险的手段,错在缺乏像土地这样的大宗商品来沉淀资本、以延缓资本逃逸速度。越南的土地政策和中国大陆非常相似,土地国有,非政府机构只有有年限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比中国大陆更进一步部的农村土地转让也受户籍限制。由此,土地不能沉淀大批资金,货币流动性增强过度,土地失去防范金融动荡的减震器作用,导致金融激烈动荡的发生。因此,对于一个活跃的经济体而言,土地的市场化(私有化)对于稳定地区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一个新兴的、高速发展中的地区而言。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的经济意义在于:提高土地产出、有效进行资源配置、直接提高GDP总量、稳定地区经济。在全球经济减速的今天,依靠贸易顺差及投资为主要方式推动经济增长的中国大陆,如何应对需求萎缩、资本抽逃所带来的经济困局,关乎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在经济体制改革事实上已经用尽制度空间利好因素、而与市场制度密切相关的政治体制尚未正式启动的今天,土地流转,就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增长、对抗全球金融风险的最后的、也是最具效力的一项重大经济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