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产能过剩实施办法将出台

2013-09-30 18:00:06 来源 中国证券网 | 作者

据了解,由发改委牵头制订的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过剩产能的具体实施办法,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出台的可能性较大。

该实施办法推出后,对违规项目,不允许再进行核准、备案以及提供土地、环评和信贷支持。违规项目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技术条件落后和手续不全等。以水泥行业为例,国务院2009年曾发文,要求当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此后未获得政府正式批准上马的新增水泥生产线即可视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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